简简单单

Sunday, June 7, 2009

翻来覆去

林肯当律师时,一次作为被告的辩护律师出庭。
原告律师在法庭上把一个简单的论据翻来覆去地陈述了两个多小时,讲得听众都不耐烦了。

好不容易才轮到林肯上台替被告辩护。他走上讲台,先把外衣脱下放在桌上,然后拿起玻璃杯喝了两口水;接着重新穿上外衣,然后又喝水,再脱外衣。这样翻翻覆覆了五六次,逗得法庭上的听众笑得前俯后仰。

林肯一言不发,在笑声过后才开始他的辩护演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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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 by 凡人 at 11:00 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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